剛開始會想去跑澎湖國際馬拉松主要是想去玩,我沒去過澎湖,心中的幻想是,沿著海岸線前進的浪漫畫面,浪濤還不時地追逐著你來(當然後來發現不是這回事...)。剛好公司的慢跑社新成立,我就問社長 Eric 想不想參加,最後也只有我們兩個飛去澎湖參加全程 42.195 km 的馬拉松,另一個同事 Tony 則是參加三公里的休閒組。
我以前跑過最遠的距離是去年太魯閣馬拉松的半程組,也就是 21 km。當時是死撐活撐,中途偶爾還呼吸困難,兩個小時出頭跑完後覺得雙腳簡直不是自己的。
所以這次雖然以觀光為目的,還是不敢大意,跑去練了幾次,不過因為是跑操場,頗為枯燥,每次總是十來圈後就停了。就這樣到了比賽的前一天,我跟 Eric 到澎湖後租了一輛機車,觀光順便勘察路線,從馬公市出發後,騎了二十幾公里才到跨海大橋,也就是全程馬拉松的折返點,雖然橋上風景不錯,但心底頓時涼了半截,因為剛剛騎車的距離好像蠻遠的,但是明天可是要用跑的呀......後來我們一路騎到西嶼燈塔時是下午六點多,天色也暗了,週遭一片荒涼,只有附近的軍營裡有稀疏的人聲。而燈塔在亮暗之間轉動。這時冷風凜冽,濁浪排空,頗有幾分阿根廷火地島的況味。(什麼?你問我有沒有去過火地島?你不知道有個頻道叫國家地理嗎...)
後來在黑夜之後我們又去了一級古蹟的西嶼西臺,嗯,晚上去真是個訓練膽量的好地方。整個碉堡如蟻穴般曲折蜿蜒,伸手不見無指,白天來看的話,應該很壯觀吧。後來騎回馬公後,覺得還挺累的。晚上報到時拿到秩序冊一看,五千多個參加者中,跑全程的只有一百多個,半程也是幾百個,最多的就是十公里組跟三公里組。看來會千里迢迢來到澎湖跑全程的人,實力應該都不差才對。不過最後發現這句話只對了一半。為了明天的比賽,星期五早早就睡了,很幸運地我沒有失眠,幾乎是在最佳狀態之下。
隔天下午三點起跑,後來覺得這真是個鳥時間,因為一路跑到晚上去了。偏偏又有很多寂寞的路段。剛起跑時人潮洶湧,所以剛出發時得小心腳步,以免跟別人碰撞。不久經過十公里組的折返點後,人潮終於少了一點。這時我的右腳居然不太舒服,所以只好放慢速度。然後看到一個中年老頭的速度控制得不錯,也跟我差不多,我就跟在他後面。沒想到他在半程組的折返點就折返了,原來他是跑半程的,於是我就開始孤獨地一個人前進。這時候隊伍已經拉開,前前後後的人不多,又進入比較荒涼的路段,很容易心神就開始渙散。遠遠望見高大的風車徐徐轉動,以為自己是陳.吉訶德…想太多了,左腳踝居然開始痛了,真是不好的預兆,只好再降一檔。
全程的折返點真是有夠遠的,而且一上跨海大橋,海灣之中毫無屏障,海風在後面簡直是用推的讓你前進。但心裡覺得不妙,因為等會折返時就是超強的逆風了。
果然一過折返點,跑沒多久,我就放棄跟逆風對抗了,用走的好像也沒慢多少,於是就這麼走了兩三公里,這段時間覺得雙腳痠痛難耐,結果要開始再跑的時候,右腳居然抽筋了!真是大事不妙,只好繼續走。這時天已經暗了,我往前遠遠地看見一個人影,往後也遠遠地看見一個人影,除此之外,杳無人跡,沒有車子,沒有房子,沒有裁判,到底人都跑哪去了呀,難道我是最後幾名了嗎。狂風仍舊在耳邊呼呼地吹,兩旁雜草叢生,這時的我真是又冷(只穿背心)又累(這當然)又餓(吃太少),已經跑跑走走三個多小時,簡直就像我要活下去之馬拉松版,左右腳還不時會抽筋一下。有好幾次我停下來坐在路邊,心想自己怎麼會在這種鬼地方,要是不見了也沒有半個人會發現。我花了兩個小時跑完半程,但從半程到 30 km 處卻花了一個半小時。
差不多在 32, 33 km 處,終於經過了救護站,遇到了溫柔的護士阿姨,她呵護地說「這麼辛苦,別跑了嘛,以後還有機會呀,坐下來休息吧。」一時心防瓦解,我就放棄了 orz。休息了半小時後,殿後車經過,我就上了車,這時車上大約有七八個人,個個臉色枯槁,面有菜色。殿後車專門跟在跑最後的選手後面,如果選手放棄,或是超過六小時的完賽時間,都會被請上車。
我是最後上車的人,老實說如果知道要在車上龜這麼久,我用走的也可以在六小時內走完,我只是想早點回去吃熱呼呼的牛肉麵......我在車上一直看著殿後的那兩個人(中年人吧),跑到姿勢變形,而且每逢水站、海綿站必蹲下來休息,但還是不願放棄上車來,只要一句話,他們就可以舒服的躺在車裡。
我突然覺得殿後車是個牢寵,我卻自願把自己鎖在裡面。我可以繼續跑的,卻選擇放棄。雙腳的極限也還沒到去年太魯閣的程度,我的呼吸也很正常,一路上也沒喘過。但我甚至,沒讓狂風與黑夜覺得我是個可敬的對手。
你怎麼會在只剩不到四分之一的地方放棄呢?這是我後來在車上一直在想的。
最後那兩個人,終於在五小時五十九分時通過了終點,在最後一分鐘前振臂歡呼,彷彿是莫大的勝利一般。這時車上有個人說「我們總是佩服第一名,但是我今天才知道,最後一名也很不簡單。」
我想我懂他的意思。後悔徒勞無益,我要記住他們兩個人的背影。
PS. 我的同事 Eric 跑了三小時四十五分,拿了我們這一組(20-29歲)的第二名。我問他怎麼會對馬拉松有興趣?他說因為去美國出差了三個月,回來後胖了十公斤,想減肥所以開始慢跑,後來乾脆弄個慢跑社,參加馬拉松只是讓自己的練習有個目標。四個月以來他幾乎每天跑十公里。這次他跑到三十公里處時肚子痛,還去拉了一下肚子。而且因為眼鏡的關係,臉頰摩擦的地方都破皮出血了。但是跑完全程的成就感,讓他一點都不在意了。
下個禮拜則是要去參加太魯閣馬拉松,Eric 還是跑全程的,我是跑半程的,可惜不能改組別了。